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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幫買奶油 還送了一支美味的橄欖棍子
隔早 棍子一切為三 一份我吃 一份給英雄
剩下的一份趕緊進冷凍庫保鮮
除了麵包 也順手把一整條奶油帶到公司
直接就這樣在辦公室吃起早餐
橄欖棍子 超美味
第一次吃到的奶油 也很美味
不過2星期過後 暗暗對幫買奶油的友人生起氣來
蓋嘛 害人家無端端愛上這樣的罪惡美食
2星期內 自己一個人解決3支法國魔杖&半條奶油
將近一個月之後 整條奶油已消失無蹤影
(PS.絕對不承認 英雄連這奶油是啥樣滋味都還不知道)
三不五時都在掙扎著
要再買嗎? 要再買嗎??
吃這麼多 不好吧~ 不好吧~
就這樣 天使與惡魔一直在我的腦袋裡打架
目前 惡魔微幅領先中
所以親愛的美味奶油 請過久一點再出現在我面前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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