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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休閒旅遊
Time : 2010/02/03
Place : 高捷
Subject : 勸導單
跟惡女聊的太忘我的MAY
完全忘了已經身處捷運站內
嚼著口香糖的動作在上車的30秒內就被警察伯伯給抓到
超級無敵內疚的我 看到只是開勸導單時
著實鬆了一口氣
下次還是要小心 被抓到可是要罰1500大洋的說
PS.MAY說~~她怎麼都沒想到第一次躍上我的光陰地圖當主角...竟然是張勸導單!!
源起~2010光陰地圖@海豚飛
愛出走的惡女...不是旅行中...就是計劃旅行去....
orangefa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